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第二款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工会经费计提的工资标准是企业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实际工作中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但是必须都实际发放了)作为计提基数。
2、应该是一样的。我建议你用手工做的科目余额表和软件的科目余额表逐一核对一下看看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了再看看报表公式设计是否正确。如果都没有问题了一般就正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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