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没有必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他。因为费用进项税额可以和内销购入货物进项税额都是可以抵扣的没有什么区别和设置的意义,没有必要在单独设置一个“、、、其他”明细科目,可以合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内销进项税”。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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