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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oshi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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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工人算临时工,临时工人的工资能写在工资表上吗?记账的时候怎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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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劳动法已经没有了临时工的概念,“临时工”,一个在计划经济时代耳熟能详的词汇,这个概念目前还是大量存在于众多行业,打人的城管是临时工,发飙的警察是临时工,虐待女童的教师还是临时工,他们背得起黑锅,当得起替罪羊,犯事儿、扛事儿总能找到他们的身影,因此这一工种甚至被称为史上最牛工种。大家都是一样的干活,凭啥子叫我临时工?我们现在叫的临时工,其实大概就是同工不同酬的那部分人,收入低,基本不会买社保,但同时呢,从实质上讲他也不是独立劳务关系,他也是连续的、按月、规定的支付报酬、同时也要服从企业的相关管理。我举个例你可能更明白:比如你单位清洁阿姨,每个月2000块钱,没有社保,也得按时上下班,固定领取收入,我们会觉得是临时工。比如你兼职到一家企业干会计,每个月给你1500块,固定拿钱,我们也觉得是临时的感觉。种用工形式如何列支?有些企业直接作为工资薪金核算了,有些企业又放到劳务费核算,有些税务局认可工资薪金,有些又觉得是劳务,需要开发票入账。其实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就成了关键点。被认定为劳务报酬觉得你这些人又不买社保,又没有正规劳动合同,就不是雇佣关系。其实这都是不妥的,实质重于形式,如果仅仅以社保、劳动合同来判断是否是雇佣关系,实际是偏离了实质。实际上这种连续性的服务关系,劳动者适用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规则,岗位固定,劳动者提供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这些都可以做为判断是否是雇佣关系的实质内容。具体分为以下情况。情况一 企业与临时工属于聘用劳动关系若临时工与企业:1. 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2. 按月定期支付报酬。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情况二 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1. 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2. 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 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所以,一旦判断是雇佣关系,就应该作为工资薪金核算,以工资表作为扣除凭证,不需要发票。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应该购买社保。
2019-11-09 10:41:06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