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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一米阳光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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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收入是否免征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属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具体条件做了具体规定,财税【2018】13号文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申请免税资格认定做了具体规定,这些我们学校都符合。但是当地税务局说:财税【2009】122号文规定了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学校只有捐赠收入和政府补助收入免税,其他的都要征税。 请问老师:这个应如何解释?在全国其他省份民办学校是如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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