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租户退租,合同生效前退租,没有形成租赁,多收的1000元相当于罚款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又因为你们没有形成租赁也谈不上价外费用,所以不用计提和缴纳增值税,因为罚款是不涉及增值税的。所以可以用罚款收据等作为附件做账。关于价外费用的判断:是否属于价外费用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要点:一是,从方向上看,价外费用一定是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二是,从从属关系上看,价外费用一定是依附于价款,没有价款,也就不存在价外费用的概念,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三是,从内容上看,除了文件规定列举的除外项目之外,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都可归于价外费用的范畴。好了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和当地规定为准,建议在咨询一下当地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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