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仍然只限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而非所有小微企业。就纳税主体而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既包括企业也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个人。
但是,鉴于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肯定就不具有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也就不能享受上述“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你先判断能否享受小威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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