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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雅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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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单位是一家房地产代理销售企业,在销售房子时赠送给客户家具,请问该怎么处理账务?需要跟房地产公司签订个什么合同吗?或者需要跟购买房子的客户签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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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销售方式属于买一赠一销售方式,其财税处理如下,下面数据均为假设: 见下例题: 举例说明:某电器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份采用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本企业商品,规定以每台1500元(不含增值税价,下同)购买微波炉的客户可获赠台电热杯,微波炉正常出厂价格每套1500元,电热杯正常出厂价格每条200元,该微波炉单位成本800元/件,电热杯单位成本100元/件。 当期该企业销售组合电器100台,收入150000元。(增值税率从2018.05.01变为16%) 微波炉应确认的销售收入=150000×1500/(1500+200)=132352.94(元)电热杯应确认的销售收入=150000×200/(1500+200)=17647.06(元) 借:银行存款17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微波炉 132352.94           ——电热杯 17647.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0*16%=24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000 贷:库存商品 100*800+100*100=90000 (这里注意从2019-04-01开始增值税税率降低为13%,本业务因为是2019-04-01之前发生的,所以按照当时的税率16%计算) 好了仅供参考,具体你在咨询一下税务部门。
2020-03-09 05:25:57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房地产代理销售公司,是第三方,开具发票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 我们该怎么操作?
2020-03-09 09:32:05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