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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崔崔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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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公司201912月份开业,当时还没有做账。但又需要购买材料,所以12月份员工当时自已垫资5万去购买材料(当时她自已写了一张借款单,相当于她借公司的钱去购买材料,但她自已垫资是她自已的钱,怎么她还写了一张借款单),到2020年2月份开始做账时,员工拿着5万元材料票据来报账)这里应该怎么做账啊?好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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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弄清楚是她向公司借款还是她垫付,他如果垫付为什么写借款单(这里你要注意,有可能她写的是公司向他借款)。①如果她是向公司借款购物,那以借款单计入“其他应收款”,待员工报销时,贷:其他应收款,千万别在付款了;②如果是他垫支,那在他报销时候,直接支付给他就是了,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020-03-14 05:19:23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