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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阅读159/ 回复1
老师,你好!我建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业务也还可以,不知什么原因,老板随时都是资金周转不过来,税负也重。我看其他公司开给我们的大多是普票,我们开出的销项发票对方要求要专票。鉴于此种情况,昨天我到超市购买厨房家用的米、油、调料,我想开成我公司的专票(备注成我公司的项目地支出),但我们签的工程施工合同并没有说要在工地煮饭吃。作为财务人员,我想给他算成项目成本,你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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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答
是的,我认为餐费做为项目成本欠为妥当,况且餐费本身是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如果这样开票容易有虚开发票之嫌,金额有限,也不是好办法。还是采购商品时候,要求对方提供专票为妥当,你可以尝试变为小规模或着采用简易征收等渠道解决。
2020-03-23 13:12:58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