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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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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堂老师:我想问关于不动产销售增值税与土地增值税相关问题,我个人有一个厂房,现转让给一家国企。个人对企业转让厂房是否交纳不动产销售后增值税?个人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假如交纳如何计算;2、个人把住宅转让给企业是否交纳不动产销售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界线如何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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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售住房——例题:例1:2016年6月,个人购买一套住房,合同价(含增值税,税率11%)为200万元,2018年7月,其出售该套住房的合同价(含增值税)为300万元,房屋所属地契税税率为3%。各税如下:   1. 印花税。根据财税〔2008〕137号文件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2.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假设该房产不位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本文例2中的住房已满2年,因此免征增值税,一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3. 土地增值税。根据财税〔2008〕137号文件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个人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和财税〔2016〕43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8.9189万元[(300——200——5.4054)×20%]。如果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还可以按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核定征收比例,假设房屋所属地执行1%,则仅缴纳个人所得税3万元(300×1%)。 仅供参考,如有差异或不妥,以国家政策和当地规定为准。
2019-07-03 09:40:26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