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中,多借多贷是不允许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对应关系混乱。但是我认为实际工作中只要能够看清楚对应关系,多借多贷是可以的,这就是实际工作特点。你可以放在一个分录中,放在一个分录中不仅可以看清对应关系,而且还可以可以看清全貌、全过程,我认为很好。
你们如果都是当月对当月,,我认为不论从合情合理和保护职工利益方面是最理想化的,而且可以简单化处理,会计分录编制时候就没有必要通过其他应付款了,,直接对应“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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