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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一茗)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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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21年残疾人保障金的事情 21年5月份成立,5月份申报3人,6-11月份申6每月申报12人,12月份申报53人,12月这53人中12人是老职工,这41人是临时工,41人的工资是补报5-12月份的, 我报21年残疾人保障金怎么报? 我报的是12人老职工长期工39万工资!现在出来疑点了,让我重新报,超过30人要交残疾人保障金,老板不认字不交呀?请老师指教一下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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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说的申报是什么申报,但不管什么申报各有各的规定,至于残保金职工人数应该按照以下规定范围计算: 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包括4类人员: (1)用人单位在编人员; (2)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3)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4)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023-01-11 02:13:42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