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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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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先付后用的原则,今年5月份预收2024年的租金150万,今年12月份预收2025年200万,在今年5月份、12月份分别收到租金时-次性开票做收入还是先做预收等明年,后年再开票做收入(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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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欢迎提问。涉及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 1、增值税 你公司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应该在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实现。也就是在收到预收款次月纳税申报并且全额缴纳增值税,同时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2、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也就是在你公司需要在2024年度内平均每月确认收入150/12;2025年度内每月平均确认收入200/12。 好了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和国家政策为准执行。
2023-02-22 03:01:03  只看该作者
预收房租如当月未开票,那次月纳税申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