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规定如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个所税汇算清缴:
1、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个体户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规定————
答: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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