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您好!请教个问题:全资子公司发生的业务,是否只能由子公司开票,母公司不能委托代开的是吗。谢谢
 
时光lm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阅读158/ 回复1
老师您好!请教个问题:全资子公司发生的业务,是否只能由子公司开票,母公司不能委托代开的是吗。谢谢
收藏
0
分享到:
共1条回答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若实际业务执行人或者说合同签订人是子公司,则应该由子公司收款开票,反之有虚开代开之嫌疑,建议谨慎处理。
2023-03-13 17:27:19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