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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方(一茗)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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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 问题一:19年成立小规模公司一直没有收入增值税都是空报的,因为挂在公司交了三个人的养老保险费,所以个税申报了工资数据,作为保险费基数申报依据,今年开始公司有业务,可以把19年至22年末交的保险费和工资计入今年的费用吗?事实是所有保险费都是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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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此您可以与税务协商,写出专项报告,是有可能税前扣除的。但是即使可以扣除也不可以调整今年的损益金额,只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后将调整净额计入未分配利润。好了仅供参考。
2023-03-15 01:35:56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