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收入,会计业务处理一次性计入收入了,增值税申报可以分期申报吗?
 
流年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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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收入,会计业务处理一次性计入收入了,增值税申报可以分期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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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应当一次性计提销项税额、一次性申报纳税。 2、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一、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科目,如果符合上述情况,就可以按照租赁期限平均计入每个月的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023-04-15 05:36:58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