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按照上面的政策规定可知,甲公司被征用土地,取得厂房等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的补偿费和取得的土地补偿费一样,均应免征增值税。2、如果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公司制法人单位,对取得的机械设备补偿费,如果贵公司能够将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那么,就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好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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