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财税 【2016】第4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中关于劳务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阅读1973/ 回复1
财税 【2016】第4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中关于劳务派遣有了差额征税的规定,用图给归纳一下。也就是说,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你既可以选择差额计税,也可以选择全额征税。差额计税就是有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但是扣除这部分你就不能开专用发票了,因为你扣除部分是没有交过增值税的,开专票给下游抵扣不合理,所以只能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公司在差额征收情况下,只能以差额开给你们专票,,一般计税情况下才可以按照全部收入开专票。我这里有个整理表格无法传给你 老师这表传给我好不 我的邮箱1758361927@qq.com
收藏
0
分享到:
共1条回答
全面营改增以后,出现部分征税项目无法通过增值税发票来抵扣进项税的情形。差额征税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避免重复征税而采取的一种计税方法。在差额征税下,应交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成本)×税率或征收率具体以下25种情形适用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是差额征税的一种开票方式,按差额部分能否开具专票,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种是差额部分不得开具专票,另一种是差额部分可以开具专票。。具体方法和图形归纳已经发你邮箱了,仅供参考。
2023-04-25 09:52:28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