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老师好请问,建筑公司业务,木工人工费75万元,顶账给他房子价位73.5万元双方都无异议结清,差额1.5万元我们怎么账务处
 
小方(一茗)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阅读77/ 回复1
老师好请问,建筑公司业务,木工人工费75万元,顶账给他房子价位73.5万元双方都无异议结清,差额1.5万元我们怎么账务处理?瓦工人工费是125万,给他顶账房126万元双方无异议完事了!差额1万元我怎么处理?
收藏
0
分享到:
共1条回答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作出了修订,指出将这两项损益分得那么细对报表使用者而言效益有限,新准则下“以货抵债”需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注意,新准则讲究的是“账面价值”。即新会计准则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只需用货物账面价值加上增值税之和,与负债账面价值之差作损益确认。新准则下“以货抵债”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开发产品(注意顶的房产在哪个科目,就从哪个科目转出就是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收益一债务重组收益(按差额方向确认,如果少付即为贷方;多付在借方)
2023-05-11 10:20:25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