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提问。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说明如下: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这是行业要求,而对于具体的可加计扣除的成本费用内容是有严格要求的,见下具体范围如下:
1.直接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依据上述规定进行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例如:研发项目的质量体系认证是可以计入其他行相关费用加计扣除,至于招待费一般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房租费、物业费、车辆费物流费有待商榷但是如果与研发项目密切相关或就是因为研发项目而发生的也可以计入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至于研发项目材料外加工的劳务费可以计入直接投入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收到的加工劳务费是专票是可以抵扣的。好了,仅供参考,具体再咨询一下当地的税务机关,以税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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