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提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如果分摊后月租金10万元以下情况下是免增值税的,你可以对照执行。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免征增值税,代开了一张免税普通发票,税务局代开的免税发票,税率栏是***,同时附加税也是免的;但是注意如果代开专票增值税是不免的。下面以案例形式,讲解如下:
假如出租个人住房(注意这里指住房,如果非住房是不同以下计算法的)取得年租金60000,开具普通发票的话,那么实际应该缴纳的税分别是:
1、增值税=0,月租金换成不含税收入小于10万,免。
2、城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均免,这些都是依附于增值税,增值税为0,这些自然为0。
3、房产税
=(收入-实缴增值税)*4%/2=60000*4%/2=1200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租计征的法定税率都是12%。
那么个人出租房屋都是有优惠的,财税[2008]24号规定,个人出租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但是非住房,比如厂房、办公、商用,那不享受优惠,就是法定税率12%。
还可以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享受最高50%的减征。
当然,实际中,每个地方还有不同,具体以当地为准。
4、土地使用税=0,免。
5、印花税=0,免。
6、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
(收入-实缴增值税-各项税费-修缮费用)
=60000-0-1200-0=58800大于4000
所以,个人所得税
=58800*(1-20%)*10%
=4704
合计税费5904.
好了仅供参考,实际纳税和申报需以税务法律法规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如果有其他问题请单独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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