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作为非金融机构收到担保费时候,依据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如果你们经营范围没有担保业务,担保收入属于经营活动之外的收入,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金融机构收到担保费应当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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