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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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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一下,公司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承建方未开发票给公司,公司按暂估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以吗?如果不可以,以前年度已经计提了的,要怎样处理才能规避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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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2022年8月投入使用,2023年7月尚未取得发票。进行202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同样可以先按暂估金额计提折旧从税前扣除。但12个月后,对于未取得发票的部分折旧额,不能在税前扣除,需更正申报2022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进行上述更正申报后,如果在投入使用后5年内取得发票(例如2024年2月取得全额发票),可追补至该折旧额发生年度计算扣除,对发生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2024年以及后续年度,则可按照发票金额作为计税基础进行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也就是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一年内取得发票,可以照常计提折旧,可以税前扣除折旧,无需任何调整;否则就需要纳税调整了。
2023-07-11 11:09:00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