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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霞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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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公司 个人代开给建筑劳务公司的普票,备注栏不备注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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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纳税人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需填写的内容都有明确规定,若没按要求填写则属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依据相关规定: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所以建议您必须填写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
2023-08-23 23:05:42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