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 个月。
从上规定可见,首先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如果你们和那些农民工只是签订了临时协议或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就不属于计算范围了;其次如果符合上述人员规定的范围,在计算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时候也是按照平均人数计算的,也就是=(16+23+27+、、、+35+32)/12。
-
微信客服
微信号:ketang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