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备注栏必须填写事项
(一)货物运输类
备注栏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二)销售、出租不动产类
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三)建筑服务类
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四)差额征收税
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五)预付卡类
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六)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类
备注栏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合计金额等。
除了上述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外,可以根据需要填写,您说的内容也可以在备注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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