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把房子无偿给公司使用,涉及税种如下,仅供参考:
一、增值税
不视同销售,不需要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上述视同销售的规定不包含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因此,个人无偿将名下房产租赁给企业不涉及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由于没有所得,也不需要交。
但是注意:
由于老板股东跟所在公司属于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违反独立交易原则,存在被税务机关核定租金缴纳20%财产租赁所得个税的风险。
政策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三、房产税
需要。由公司代缴房产税。
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2%÷12*免费使用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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