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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ing
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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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我们是一家建筑 公司,因资质不全(只有劳务资质)挂靠在甲公司,前面天甲方打了一笔款给甲公司,现在我们给甲公司开了78888元劳务票,他们还有78888元的工资表,现在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老师 1、我们已经开了78888元劳务发票,甲公司再让我们提供78888元的工人工资表合理不? 2、如果我们即开了78888元发票,又提供了78888元的工人工资表,那我们这边劳务成本做多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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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代扣代缴个税是支付方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如果对方要求提供工资表是为了代扣代缴个所税,那要求提供工资表就是合理的,因为即使是劳务也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否则没有必要提供工资表。
2024-01-29 17:04:17  只看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