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经满足了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深圳市为500元)小额的标准,但对于如何认定“零星”交易,目前税法并没有具体的次数标准。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在核查时,认定该项业务不属于“小额零星业务”,则该笔支出在没有发票的前提下就不能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如果企业想采用此种支付方法,建议提前和当地税务局做好沟通。
-
微信客服
微信号:ketang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