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简称“新税法”)规定,此次个税改革将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第一阶段将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减除费用调高、税率表调整两项规定;第二阶段即明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综合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预扣预缴、汇算清缴制度等新税法全部内容。很多人都想知道,从10月开始的个税改革过渡期内,税负会有哪些明显变化?自己本月的收入是否马上就能享受起征点上调的利好?
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于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第四季度的经营所得收入,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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