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 > 公司有一笔坏账确认收不回来了,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应收账款需要减掉坏账金额?那么坏账转入销售费用时,销售费用也需要增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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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天前    类别: 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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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一笔坏账确认收不回来了,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应收账款需要减掉坏账金额?那么坏账转入销售费用时,销售费用也需要增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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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注意,产生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是有条件的,不是随意的,见下————①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②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③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④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⑤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只要符合上述情况之一,并且能够提供下列资料的,才可以税前扣除,否则不可以————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 失踪证明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一旦确认可以税前扣除,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2019-09-28 13:01:19  只看该作者
这里要注意,产生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是有条件的,不是随意的,见下———— ①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②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③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④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⑤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一旦确认可以税前扣除,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2019-09-28 13:08:39  只看该作者
公司现在不涉及税务问题,是内账,所以应收货款减少后,那营业外支出还需要再计入坏账金额吗?
2019-09-28 13:36:13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内帐,如何处理就无所谓了,你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后,直接冲减当期损益就是了。
2019-09-29 02:35:15  只看该作者